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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解讀GB 37488-2019 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發表時間:2023-07-21 13:53 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環境健康標準專業委員會制定,國家標準委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制要求》(GB 37488-2019)已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項標準部分代替了1996版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系列標準,成為我國各類公共場所衛生指標限值的統一國家標準。 本標準部分代替 ? GB 9663-1996 旅店業衛生標準 ? GB 9664-1996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 ? GB 9665-1996 公共浴室衛生標準 ? GB 9666-1996 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準 ? GB 9667-1996 游泳場所衛生標準 ? GB 9668-1996 體育館衛生標準 ? GB 9669-1996 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 ? GB 9670-1996 商場(店)、書店衛生標準 ? GB 9671-1996 醫院候診室衛生標準 ? GB 9672-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標準 ? GB 9673-1996 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 ? GB 16153-1996 飯館(餐廳)衛生標準 《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制要求》(GB 37488-2019)整合了1996版各類公共場所衛生標準(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檢驗項目和標準值,按指標提出衛生要求;根據不同場所、不同指標類別,增加了推薦性衛生要求;增加了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學指標;增加了公共場所公共用品用具的種類和衛生學指標。《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制要求》(GB 37488-2019)是對原系列標準的整合,是對衛生學指標的更新。 本標準可適用于以下七大類22種公共場所,其他公共場所也可參照使用 ? 賓館、旅店、招待所 ? 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 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 體育場(館)、游泳場(館) ? 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 商場(店)、書店 ? 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 其他公共場所 標準提出六個方面的衛生要求: ? 物理因素 ? 室內空氣質量 ? 生活飲用水 ? 游泳池水、沐浴用水 ?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 公共用品用具 為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公共場所內的舒適度和衛生安全,與1996版系列標準相比,新標準衛生要求提升的指標有: ?新風量 對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新風量的要求,由20m3/(h·人) 提升至30m3/(h·人)。其他場所新風量由10m3/(h·人) 提升至20m3/(h·人)。 ?細菌總數 細菌總數是表征室內空氣微生物安全的主要指標。新標準對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細菌總數的要求,由不應大于2500CFU/m3或30CFU/皿提升至1500CFU/m3或20CFU/皿。其他公共場所由不應大于7000CFU/m3或75CFU/皿提升至4000CFU/m3或40CFU/皿。 ?可吸入顆粒物(PM10) 1996版系列公共場所衛生標準對于不同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的要求略有不同,其中普通旅店、招待所、理發店、體育館、展覽館、商場(店)、書店、公共候車室、候船室、公共列車、輪船、客艙的要求為≤0.25mg/m3,其他場所如星級飯店、賓館、候機室的要求為≤0.15mg/m3。本標準對所有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的限值統一規定為≤0.15mg/m3。 ?甲醛 1996版標準對于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甲醛濃度要求均為≤0.12mg/m3。甲醛可引起過敏性皮炎、對呼吸道黏膜產生嚴重刺激,輕者會出現頭疼、咳痰、眼干、眼澀、咽喉腫痛等癥狀,重者可誘發支氣管哮喘甚至導致腫瘤。本標準提升了對甲醛的限值要求,所有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甲醛需滿足≤0.10mg/m3,以保障人體健康。 ?人工游泳池水 對于人工游泳池水質指標,新標準多項指標較1996版標準更加嚴格。渾濁度由≤5NTU提高到≤1NTU,pH由6.5~8.5調整至7.0~7.8,菌落總數由≤1000CFU/mL提高到≤200CFU/mL,大腸菌群由≤18個/L提高到不得檢出。我國對游泳池水部分指標限值已達到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泳聯以及歐美發達國家的限值要求。 ?沐浴用水 池水濁度由≤30NTU提高至≤5NTU。 與1996版系列標準相比,新標準衛生要求新增的指標有: ?室內空氣中的苯、甲苯、二甲苯 苯、甲苯、二甲苯屬于單環芳烴類物質,是常用的有機原料和溶劑,多存在于室內裝飾材料中。苯、甲苯、二甲苯可經呼吸道、皮膚及消化道吸收,其蒸氣經呼吸道進入人體,長期接觸可引起白細胞、血小板減少,全血細胞減少與再生障礙性貧血,甚至發生白血病。新標準對室內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濃度作了規定,苯≤0.11mg/m3,甲苯≤0.20mg/m3,二甲苯≤0.20mg/m3。 ?臭氧 新標準對臭氧的要求是≤0.16mg/m3。 ?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 TVOC主要來源于建筑和裝飾材料、家用有機化工產品、油煙等,可引起黏膜刺激、過敏、呼吸道癥狀以及刺痛感。新標準對TVOC的要求是≤0.60mg/m3。 ?氡 室內氡的來源主要是房屋地基及建筑材料,氡可誘發肺癌等疾病。新標準對氡的要求是≤400Bq/m3。 ?氨(除理發店、美容店以外的其他場所) 1996版標準對理發店、美容店室內空氣中的氨提出限值要求,新標準中增加了對除理發店、美容店以外的場所室內空氣中氨的限值,要求≤0.20mg/m3。 ?硫化氫(使用硫磺泉的溫泉場所) 新標準對硫化氫的要求是≤10mg/m3。 隨著人們對物質生活需求的增加,近年來出現了很多新型的地下公共空間,如地下商場、地下游泳館、地下超市、地下游樂場等,新標準要求此類地下空間室內空氣質量應符合GB/T 17216的要求。 ?人工游泳池水 新標準新增指標中,余氯量是池水中消毒劑含量指標,氧化還原電位(ORP)是池水中消毒劑消毒能力的指標;人工游泳池水在使用三氯異氰尿酸消毒過程中會生成氰尿酸,氰尿酸對眼睛、皮膚和呼吸系統有一定的刺激性,因此新增氰尿酸濃度的限值要求。 新標準新增指標要求: 化合性余氯應≤0.4mg/L、氧化還原電位(ORP)≥650mV、氰尿酸(采用二氯異氰尿酸鈉和三氯異氰尿酸消毒時)≤50mg/L、人工游泳池水面上方空氣中臭氧(采用臭氧消毒場所)≤0.2mg/m3、三鹵甲烷(THMs)≤200μg/L。 ?沐浴用水中的嗜肺軍團菌 嗜肺軍團菌可廣泛存在于人工水源和天然水源,人工供水系統為嗜肺軍團菌大量繁殖提供生存環境。這些系統包括淋浴器、沐浴池、噴泉以及空調設備的冷卻水塔。沐浴用水中若被嗜肺軍團菌污染,人們便可能會因吸入含有嗜肺軍團菌的氣溶膠而患軍團病。 新標準要求沐浴用水中不得檢出嗜肺軍團菌。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為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保證輸送空氣的衛生質量,新標準要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符合WS 394《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的要求。 ?棉紡織品pH值 棉紡織品pH值不合格,殘留的化學品可與皮膚的酸性物質發生中和反應,破壞人體皮膚的平衡,引起人體過敏和皮炎、皮癢、紅腫、濕疹等皮膚病,嚴重者可誘發感染等不適。 新標準要求棉紡織品pH值應在6.5~8.5之間。 ?公共用品用具衛生要求的適用范圍 衛生要求的適用范圍擴大至所有公共場所內顧客可重復使用且與皮膚、黏膜等接觸的物品。 ?部分公共用品用具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和真菌總數 新標準要求:棉織品、美容美發工具、修腳工具不得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鞋類、修腳工具的真菌總數應≤50CFU/50cm2。 強制性指標與推薦性指標分類 ◆強制性指標: ? 照度 ? 噪聲(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 ? 新風量 ? 二氧化碳 ? 細菌總數 ? 一氧化碳 ? 可吸入顆粒物(PM10) ? 甲醛 ? 苯 ? 甲苯 ? 二甲苯 ? 氨 ? 硫化氫 ? 地下空間室內空氣質量 ? 生活飲用水 ? 人工游泳池水質指標 ? 天然游泳池水質指標 ? 沐浴用水嗜肺軍團菌 ?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 公共用品用具 ◆推薦性指標: ? 室內溫度 ? 相對濕度 ? 風速 ? 自然采光系數 ? 噪聲(非睡眠、休憩的公共場所) ? 臭氧 ? 總揮發性有機物 ? 氡 ? 人工游泳池水溫、三鹵甲烷 ? 沐浴池水溫 檢驗方法 除了2014年實施的GB/T 18204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外,本標準還引用了以下標準或標準中的檢驗方法: GB/T 11742 居住區大氣中硫化氫衛生檢驗標準方法 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GBZ/T 155 空氣中氡濃度的閃爍瓶測定方法 GB/T 5750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GB/T 7573 紡織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測定 CJ/T 244 游泳池水質標準 SL 94 氧化還原電位的測定(電位測定法) 《公共場所衛生指標與限值要求》是公共場所系列衛生標準的基礎,也是進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開展公共場所疾控預防控制、衛生監督、衛生學評價的重要技術依據。 |